English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摆分售

1999-12-11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范 又 我有话说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流通试点工作10日进入第二阶段,试点药店开始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分类销售。

在北京市白塔寺药店的大门处,一张大红告示告诉人们该店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流通试点单位。店内一层的西药柜台、外用药柜台和二层的中成药柜台,分别设立了非处方药专柜,专柜上方都有醒目的“OTC”(非处方药)标识。目前药店门市共有执业药师和药师16名、药士29名,正计划对职工进行非处方药专业知识培训。

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分类销售之后,处方药必须凭处方才能销售,这会不会影响药店的销售额?药店副经理王名仁说,试点期间,只有粉针剂和大输液实行处方药管理,这两类药约占该店西药销售额的1/10,即使有影响也不会太大。

在北京医药经济技术经营公司大药店门口,同样立着表明该店成为药品分类管理试点单位的大红告示。以开架方式售药的店堂内设有专门的“处方售药处”,售药窗口摆着《国家非处方药目录》。该店自1997年开业时起就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和销售,处方药在处方售药处销售,此处的工作人员都具有主管药师或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非处方药全部开架销售。

在这两家药店里,记者问一些顾客是否知道什么是处方药、非处方药,多数人都摇头,也有少数人说从新闻报道中听说或看到过。问他们是否知道以后买处方药如果没有处方有钱也买不到药,他们似乎有些不解,有的人干脆说“这不可能。”

怎样不让来买处方药而又没有处方的顾客空手而归呢?白塔寺药店准备聘请有处方权的医师坐堂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安定门大药房一位主管药师说,目前暂时登记一下购药情况。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